劳动仲裁法工资不能低于多少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3-29 02:40
法律分析: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低于标准可申请劳动仲裁,建议直接劳动局更为准确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这个是详询劳动局
友情链接: 鹰潭贵溪市律师 安义律师 吉水律师 杭州淳安县律师 哈尔滨律师 阜阳律师 扬州律师 曲靖律师 迪庆律师 甘肃律师 烟台律师 西宁律师 海盐律师 新干律师 丰城市律师 南宁西乡塘区律师 重庆九龙坡区律师 西安律师 沛县律师 安溪县律师 青州市律师 南京六合区律师 宜宾律师 镇江律师 东莞律师 泰州律师 金华律师 衡阳律师 龙岩律师 遵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