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拘留必要性审查通知书不立案是否意味着要继续拘留?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3-05 16:40
法律分析:收到拘留通知书并不是一定就会要坐牢,拘留是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存在需要先行拘留情形所采取的措施,在进行讯问后认为不一定拘留的,立即释放。是否会坐牢是根据其是否成立需要判处刑罚而决定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友情链接: 通化律师 遂宁律师 洞头律师 徐州律师 余杭区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甘孜律师 黔东南律师 律师收费标准 鄂尔多斯律师 郑州律师 宁德律师 淄博律师 淮安律师 平阳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 上饶德兴市律师 宿州灵璧县律师 深圳宝安区律师 珠海香洲区律师 仙游县律师 云阳县律师 横州市律师 安康律师 天津律师 新乡律师 贵阳律师 佛山律师 遵义律师 茂名律师